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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房地产税征管理
来源:宁国市图书馆 发布时间:2009/10/15 17:46:11 发布人:宁国市图书馆
日前,市财政局、地税局、房产局联合发出公告,规范我市房地产征税管理。此举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公告》进一步明确细化了房地产业所涉权属交易计税的相关政策;明确了二手房(存量房)权属交易计税基准价格;对纳税时房屋性质、购买和转让时间都作了界定;对征收税费的种类、标准以及基准价格的确认都进行了细化等等。                                 
据了解,一直以来,市民在买普通商品房时,都需缴2%的契税,然而此次《通告》规定了,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商品住房暂按1%征收契税,这样一来,市民购买同样25万的房子,在成交时,原来需要缴5000元,现在只需2500元。该(公告)还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销售和购买住房暂免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以前老百姓买二手房要找评估机构评估,评估费少则要几百元,多则上千元,极少评估机构不公正透明,在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着买卖双方为了逃避逃税,在合同中故意做低交易价格的现象,同时也容易造成房产交易纠纷。此次规范,类似情况都将得到避免,此举不仅为百姓节省了评估费用,也省了奔忙的时间,更促进了公平交易。
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这些政策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落实国家政策,而且还能起到稳定是市场,降低风险,引导消费的作用。此次计税价格的调整,一方面可以降低消费者的购房支出,另一方面,也将增加政府的可用才力,更有利用普通住宅交易市场的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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