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本馆动态
通知公告
读者活动
报刊选读
报刊选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报刊选读
 
 
部分高校学费将按学分收
来源:宁国市图书馆 发布时间:2009/10/15 18:29:05 发布人:宁国市图书馆
学费=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总额不超过现行收费标准
    今年秋季开学后,我省部分省属高校将试行新的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根据学生所修学分多少决定学费金额。据悉,此举主要是和我省高校学分制管理相配套。未实行学分制教学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秋季开学后仍然执行学年制收费办法。
    据悉,学分制收费一般有专业学分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各高校可在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每学分的收费标准。专业学费为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出学分学费之差。为了不增加学生的经济负担,正常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所交纳学费的总额将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
    考虑到刚入学的学生没有学分,所以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继续按所有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第二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学费收取,以后学年依次类推,毕业前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学生在自己主修的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外要求加修其他课程,则按相关标准收取学分学费。
    据了解,实行学分制后,学生如果因考试不及格而不能取得该课程学分将可以有一次免费补考机会。对补考仍不及格需重修的学生,学校则按该课程的学分学费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对于一些因特殊原因需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和提前毕业的学生,学校则按需修课程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学分学费,按标准学制收取学生的专业学费。
友情链接
中国国家图书馆 | 安徽文化云 | 安徽省文化厅 | 安徽省图书馆 | 合肥市图书馆 |
Copyright@2020 ngli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宁国市图书馆 备案号:皖ICP备08102586号-1
 当前网站总访问量  技术支持:安徽三户网络 皖公网安备34188102000241